《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分别于2021年9月1日、11月1日相继实施,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行为,但在此过程中,一旦遭到网络攻击,存在公民信息数据泄露的重大风险。保定网警组织全市网安部门近期约谈多位企业负责人。
一、高新网警约谈网站开办者 规范网站经营管理
4月份以来,高新网警与区网信办对辖区交互式网站运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相关企业网站的经营行为指导和监督。
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高新网警依法约谈保定旺威商贸有限公司、保定芝路商贸有限公司、保定银河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负责人,以上企业都在各自领域经营不同商品,并于近日开通了网上商城,企业通过在网上商城发布信息,广大网民在网站上就能实现产品的订单支付、商品配送等环节;网站能实现对客户信息的获取,与客户在网站平台交流、互动。
实现第三方支付、移动应用商店等,为确保以上单位网络与系统运行安全,高新网警对三家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过程中对三家企业网上商城的经营方式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对网站的相关防护技术、网络与系统运行安全、网站运营过程中信息发布审核、违法有害信息防范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发生网络安全案事件。
二、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存隐患,高新网警依法对多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近日,高新网警与区网信部门依法约谈相关行业保定华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尼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翔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五洲创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顺捷物资贸易汽车销售公司五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大排查。
经约谈发现,以上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广大汽车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通过网络进行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数据一旦遭到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会对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按照《数据安全法》要求,高新网警责令以上企业应对收集和产生的公民信息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要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按照《公民信息保护法》要求,企业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约谈过程向企业负责人员发放法律法规明白纸,并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确保数据安全,不发生严重的网络安全事件。
三、网站被非法利用加挂违规链接,高新网警责令开办者撤销备案,域名被依法注销
近日,高新网警在巡查中发现,域名为”sdssylz.com”的网站被篡改成涉黄APP的后台链接,高新网警与区网信办依法对网站备案者杜某(男,32岁,保定市望都县人)进行约谈。
4月15日,高新网警在工作中发现域名为”sdssylz.com”的网站,因长期无人管理,存在严重网络安全漏洞,已经被境外不法分子篡改成某涉黄APP的后台链接,该APP存在大量淫秽视频,通过付费可下载观看,对此高新网警对该网站进行深入调查。经查,杜某于2020年12月对该网站域名申请备案启用,未采取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后该网站停用后未及时进行备案撤销,导致该网站域名被篡改成涉黄违法APP的后台链接。
依据《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高新网警与网信部门责令该网站备案者杜某撤销备案,并将调查结果呈报上级网信部门依法强制关停该网站域名。目前,杜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及时申请撤销了该域名的备案。
四、高碑店市网警约谈该市三家企业网站负责人
为进一步深化网络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高碑店网警联合高碑店市委网信办对违法违规网站进行约谈。
经查,高碑店市亚腾达橡胶有限公司网站、高碑店市青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高碑店市朗致门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被篡改,未落实《网络安全法》以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
高碑店网警联合市委网信办依法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信息网络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该网站,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不出现网络安全案事件。
五、高阳网警联合县网信办依法约谈违规网站
2022年4月26日,高阳网警会同县网信办依法对违规网站负责人程某某进行约谈。
经查,河北伊若兰斯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网站是为宣传其公司产品而注册,因网站域名到期不再使用,但未及时注销网站备案号,导致域名被抢注,发布赌博类违法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高阳网警责令其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经普法宣传教育,程某某表示已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对网站予以关停。
网警提示:
为什么要注销ICP备案信息?
到期或停用的网站,请及时注销备案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抢注域名篡改劫持。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服务终止之日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履行备案变更手续,或未依法履行备案注销手续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素材来源:高阳网警、高碑店网警、高新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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